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广东医科大学药学院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广东红珊瑚药业有限公司向广东医科大学药学院捐赠资金10万元,其中5万元为助学金,5万元为培优奖学金,现就助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与评选标准
(一)资助对象
助困对象为广东医科大学药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三年级以及四年级、五年级本科贫困生;
(二)助学金申请条件
1.参照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开展评选,各年级评选的名额为:2023年级7人,2022级7人,2021级5人,2020级1人。
2.有下列情况之一,造成基本生活困难者(原则上需经过“全国学生资助工作管理系统”进行贫困认定):
(1)父母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
(2)军、烈属子女、孤儿等无经济依靠;
(3)家庭因重大变故等造成严重经济困难;
(4)因父母失业、下岗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5)学生本人患重病造成经济困难;
3.因其他特殊情况造成生活贫困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相关辅导员提出意见后,报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
三、奖助学金的发放
按2500元/人的标准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
四、评审程序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
(一)学生申请。详细填写《广东医科大学社会资助(助学部分)审核表》(一式两份,并贴一寸彩色照片),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年级评审。各年级组成评审小组,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定。评审结果在各年级(班级、专业、年级)内部公示无异议,上报学院评审小组。
(三)学院评审。学院资助工作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资格审核,结合各年级分配名额,开展评选,并将拟获资助名单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红珊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定;
(四)由“红珊瑚奖助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查并确定资助对象名单;
(五)资助对象名单审定后,在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将资助名单报送广东医科大学财务部,按照财务规定发放资助,即生效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红珊瑚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切实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二)请于11月8日上午10:00前以年级为单位把《广东医科大学红珊瑚奖助学金(助学部分)审核表》纸质文档(一式两份)、《2024-2025学年“红珊瑚奖助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电子文档报送学院。
(三)为使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请各年级综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状况统筹安排。
六、联系方式
胡老师0769-22896531
药学院
2024年10月17日